母亲的哪些全身性疾病可导致流产?
母亲的全身性疾病可致流产:
一、全身性的急性传染病:
在麻疹、猩红热、霍乱、伤寒、白喉、天花及疟疾等病中的妊娠,有显著的流产或早产的倾向。伤寒杆菌进入胎儿血循环可使胎儿死亡。同样,白喉毒素也和胎儿的死亡有关。其他特种发热疾病引起流产的原因,尚不明了。严重的热病常常招致流产,是常见的事实,而特种热病,如天花和麻疹的高温是引起流产的原因,较之疾病的病毒透入胎儿循环更为可能。
母亲的局部性急性传染病:肺炎和丹毒患者,有同样的流产趋势,肺炎患者常于流产后发生肺炎双球菌性腹膜炎。
二、慢性传染病:
1、梅毒:从前认为梅毒是早期妊娠流产的一个重要原因。研究证明,第16个周以前的流产很少是由于梅毒引起的。另一方面,在妊娠第24周以后的流产中,梅毒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2、结核病:结核病不是常见的流产原因,仅在扩散性与进行性感染时才可发生。
3、慢性内科疾病:约有三分之一的糖尿病孕妇要发生流产。患糖尿病的妇女通常是不孕的,按照西兹氏统计,生育期的糖尿病患者仅有5%可以怀孕。自从应用胰岛素以来,患糖尿病的妇女有胰岛素治疗后,其流产的病发属远较以前为低。虽然如此,糖尿病患者的流产率仍较健康妇女者为高。
慢性肾炎常诱致流产或早产。这些病例中的胎盘时常有大量白梗塞。
4、其他慢性内科疾病:在患代偿机能减退的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血液疾病以及突眼性甲状腺等病时,流产的病发数较正常妇女高。然而大多数有这些慢性疾病的妇女,仍可有足月分娩。
三、药物:
妊娠期间服用大的和中毒剂量的药物,如磷、铅、奎宁、麦角、垂体素及汞时,常可引起流产。重泻在妊娠的最初数星期内也可引起流产。
损伤:下腹部和女阴受到意外和损伤可能招致流产,因为子宫处有血肿形成,或者因为当受伤时胎盘直接由子宫剥离。
四、内分泌系统的障碍:
现已证实,黄体的分泌物在受精卵埋置时,是不可缺少的,所以除非在妊娠开始的数周内有健全的黄体存在,否则妊娠就会终止于流产。数周后黄体的机能被胎盘代替,然后即使除去两个卵巢,妊娠仍能达到终期。重复的早期流产很可能是由于黄体的机能有缺欠而引起的。同样,在严重的无管腺机能丧失时,常有显著的流产趋势,虽然对招致流产的正确原因明了得还很少。
五、精神状态的影响:
显然的,惊恐和骤然的精神方面的紊乱可以引起流产。三确实的原因知道的很少,而且统计这类病例发生的次数是很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