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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胎盘早期剥离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7-02-09 23:18:19 阅读0
发生胎盘早期剥离该如何处理?

【处理】一般概念

发生胎盘早期剥离该如何处理?

胎盘早期剥离为妊娠及临床时严重疾病,需要适当处理——积极预防,早期诊断及迅速治疗——才能减少产妇及婴儿的死亡。

  首先在妊娠过程过程中,宜使孕妇有充分应用的饮食,并治疗其贫血状态,是妊娠过程良好,以减少本病的发生。妊娠毒血症及肾脏血管系统的疾病,已认为为胎盘早期剥离的内在原因,而者两种疾病,又往往在产前发现,如能及时纠正,就可减少胎盘早期剥离的出现,因此我们必须要求做好产前检查。如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熟人毒血症的初期现象——浮肿,蛋白尿,高血压——应加以适当治疗,尤应特别注意高血压(特发性高血压亦可引起本病的发生)。此等孕妇与分娩前应进入医院,以等待生产。

首先应严密注意患有妊娠毒血症、肾脏及血管系统基本或有损伤病史的病人;当腹痛发生时,必凉山鉴别其发生的原因,区别是否为开始阵缩,还是胎盘的早期剥离,希望在胎心音改变之前或产妇发生贫血以前,取得诊断,免使病情进入严重阶段。张毓华(1955)认为在发现以下情况时,应认为有本病之可能:

  (1)妊娠毒血症患者在妊娠晚期或临产期有阴道出血;

  (2)阴道出血少,但胎心音有显著变化;

  (3)出血量少,而患者有显著休克症状。

  对疑有胎盘早期剥离的病人,入院观察期间应定时测量血压,测量子宫底高度及腹部周径。

  沉重的胎盘早期剥离须迅速做处理,包括立即改善贫血,恢复休克及排空子宫腔。在家庭遇此情况,可注射吗啡,抬高床脚,并给病人保暖,待休克症状消失后即行送入医院。

  前置胎盘及胎盘早期剥离,同为妊娠末期的出血疾病,但出血方式不同,前者晚期属于外出血,在后者则发生内外的出血或完全内出血(较少见)。由于二者病理学上的不同,处理也各有不同,对前者不需胎儿之立即产出,常可达到止血的目的,后者则必须使胎儿产出(特别在大量隐性出血的病人),排空子宫,才能止血。因此在严重病人,胎盘早期剥离较前置胎盘更应重视失血,更应迅速作处理。在处理前,必要时应做阴道检查,以鉴别之。

密切注意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出血,努力加以设法制止及随时施法补偿;病人入院后立即做好配血(严重病例准备血液1000~1500毫升),贫血者手术前即应补充失血。一般而论,本病发病后胎儿应在10~12小时内产出,以减少窒息的机会。产后仍应防止出血,可以垂体催产素静脉滴注。除轻型者外,在准备输血的同时,并可做织维蛋白原测定,必要时加用人流织维蛋白原。

  感染常招致死亡,除注意无菌操作外,应减少使用阴道纱布填塞。纱布填塞只能在一定范围内采用之,即在没有完善医疗设备的环境中及不能用简单收拾以结束生产与控制出血时。

正确处理胎盘早期剥离,需按病人的个别情况而定,但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为病情严重者,另一类为病情和缓者。必须特别指明,严重病人不一定有明显的外出血,外出血也就不能作为判断病情的根据,医师应依据病人临床表现及检测所得,来确定处理的方法;在病人入院后,估计病人贫血的程度,病人是否已届临床阶段,子宫颈管的小事与扩张程度等对现在处理方法上亦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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